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关于聘任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法律顾问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和广大消费者的社会监督作用,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强大社会合力,经公开征集、资格审核等程序,现聘任李瑶、郭勇军、李凊等同志为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消费咨询专家、法律顾问,有效期两年。
希望受聘人员积极参与消费维权公益事业,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消费环境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受聘人员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3·15志愿者
李瑶、雷宇、刘刚、王显军、杨梅、陈芳芳、陈豪吉、崔雨荷、胡艳芳、赖伟、唐振霖、向芯雨、张蓉、周美积、周开玉、张璟、周宇杰、彭祥宇、冯忠秀、张秋平、李渝生
二、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
李建勤、安军、邓雪丽、李梦玲、张红星、王维刚、李应鹏、杨军、曹晓荣、万葳、毛建军、刘刚、陈永强、徐振华、陈莺、倪文娟、周武荣、杨亚辉、易念宣、陈英、岳林川、黎睿、于道勇、张毅、董海、张朝霞、谢坤、鲁时旭、成晓情、闵宇航、易秋艳、赵代国、赵璐、程斌、徐学文、帅培强、苟圆、刘苏锐、俞凌云、吴孟茹、邓勇、林华、陈浩、唐勇、程新哲、李国祥、袁召砾、伍三明、杜若雄、赵锡建、郭勇军
三、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律师顾问团法律顾问
王亮、韦海军、尹艳、邓仕兵、付庆刚、白华金、冯咏、刘如翔、刘茜涛、李正国、李凊、李雯、杨帆、肖开国、时莉、何美儒、张利娟、张锃康、陈军、陈杨、陈籽行、陈薇、苟凌、林朝敏、周成飞、赵潇巍、姜美红、袁兵、钱力、高涛、郭龙伟、唐涛、黄少扉、黄磊、曹承磊、龚捷、梁剑、宿晓琴、彭安碧、蒋雪萍、曾文忠、曾兴圣、谢文强、蒲容容、蔡开剑、廖华、谭世新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