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成都东部新区召开《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金文,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四川大学等法学专家应邀参与论证,各局(部)、公安分局、水务监管事务中心主要或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就《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及草案起草情况作了汇报。各法学专家围绕《条例》立法必要性与可行性、拟解决的问题、拟规范的内容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并对《条例》草案稿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形成了评估意见。省司法厅、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新区立法作了工作指导和要求。
参会领导及专家一致认为,成都东部新区成立两年以来,坚持以重点突破牵引全局、以改革创新破解难题、以机制完善赋能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区域加快成型成势,为新区立法工作提供了基础和蓝本。经研究讨论,制定《条例》对于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深入推进“一干多支”及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确保行政权力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解决新区在体制机制、产业发展、规划建设、生态保护、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现实问题,要加快推动《条例》制定出台。
省司法厅立法二处温晖处长提出,东部新区作为成渝相向发展的桥头堡,更要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保障作用,要进一步明确新区立法需求,着力解决新区法律主体地位问题,聚焦管理主体、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社会治理、智慧政府等重点内容,充分借鉴先进新区立法经验,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推进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金文要求,一是要注重“三个坚持”,站在建设未来之城的高度推进立法工作。坚持党领导立法工作,确保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服务中心大局,保障新区建设发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为改革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二是要聚焦“三个目标”,加快推动《条例》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高效能推进立法机制完善,加快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立法机制;高质量起草《条例》草案,提升立法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高水平完成省政府立项论证,确保《条例》顺利纳入省政府2023年制定类立法计划。三是要谋求“三个提升”,全面构筑东部新区高效联动立法新格局。在思想认识上再加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在对上争取上再加力,争取更大的改革权、自主权、创新权;在协同推进上再加压,全力以赴推动《条例》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成都三泰联合物业管理师事务所主任伍三明作为专家参加《成都东部新区条例》立法专家论证会,并就该立法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