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丨全国物业管理统计数据研究报告
来源:四川物业管理日期:2024-12-27
全国物业管理统计数据研究报告
——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有关物业管理数据研究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已成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原则,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2024年12月26日,国家统计局、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为更好地利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成果,为政府提供决策信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物业管理向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团队现发布《全国物业管理统计数据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报告发布日之前国家已公布的第五次经济普查公报中相关数据进行研究(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网站公开的经济普查公报),并将全国物业服务业与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业、邮政业等有关数据指标进行对比分析。
一、全国物业管理统计数据基本情况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显示,物业管理相关数据在我国第三产业数据中颇具份量,从主要经济指标来看,2023 年末,全国物业管理企业37.5万个,比 2018 年末增长59.8%;2023年末,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854.3 万人(不包括保洁、保安、维修、绿化等专项分包单位从业人员,政府、社区托管的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业主自行管理物业工作人员),从业人员人数比 2018年末增长 34.1%;2023 年末,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53021.5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72.9%;2023 年末,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 16960.5 亿元,比 2018 年末增长 87.1%(详见表 1)。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数据显示出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吸纳就业人数众多,支持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对当前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稳定就业形势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与其他第三产业行业对比情况
(一)在从业人员方面。从物业管理与其他第三产业经济普查数据来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在从业人员方面,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854.3万人,较住宿业(含旅游饭店、一般旅馆、民宿服务、露营地服务、其他住宿业)279.4万人,多出 205.8%;较餐饮业(含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其他餐饮业)614.2 万人,多出29.6%;较居民服务业278.7万人,多出 206.5%;较邮政业 157.9 万人,多出441%(详见表 2)。
(二)在年营业收入方面。物业管理年营业收入 16960.5 亿元,较住宿业7119.4亿元,多出138.2%;较餐饮业 15197.2 亿元,多出 11.6%;较居民服务业 5820.3 亿元,多出 191.4%;较邮政业13460.5 亿元,多出26%(详见表3)。
(三)在资产总计方面。物业管理资产53021.5亿元,较住宿业23533.6 亿元,多出125.3%;较餐饮业13460.7 亿元,多出 293.9%;较居民服务业 8370.1 亿元,多出 533.5%;较邮政业 7798.6 亿元,多出 579.9%(详见表4)。
(四)在增长性方面。就从业人员增长性看,2023年末较 2018年末相比,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增长34.1%,而住宿业从业人员增长仅为1.9%,邮政业从业人员仅增长9.9%;从年营业收入增长性看,2023年末较 2018年末相比,物业管理年营业收入增长87.1%,而住宿业年营业收入仅增长31.2%,餐饮业年营业收入增长84.8%;从资产总计增长性看,2023年末较 2018年末相比,物业管理资产总计增长72.9%,而住宿业资产总计仅增长23.2%,餐饮业资产总计增长56.8%。数据显示,物业管理无论是从业人员、年营业收入、资产总计以及增长性,有关指标大幅度领先同为第三产业中的住宿业、餐饮业等(详见表 5)。
三、与同房地产业中其他行业对比
与同为统计分类在房地产业中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对比。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显示,在从业人员方面,物业管理从业人员854.3万人,较房地产中介服务186.7万人,多出 357.6%;在年营业收入方面,物业管理年营业收入16960.5亿元,较房地产中介服务5649.6 亿元,多出 200%;在资产总计方面,物业管理资产53021.5亿元,较房地产中介服务 24805.8 亿元,多出 113.8%(详见表6)。物业管理在从业人员、年营业收入、资产总计等方面大幅度领先房地产中介服务。
声 明
一、本报告数据来源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公报获悉途径为国家统计局网站,本报告发布仅针对统计公报中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及相关研究。
二、本报告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团队发布,转载报告或者相关研究结论,需要注明来源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伍三明团队”,转载不得对报告内容做实质性的变更,且不得改变报告原意。
三、报告已经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校正,但由于时间仓促, 报告编写过程中难免有所遗漏或者笔误,敬请谅解。
二、本报告为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副主任伍三明团队发布,转载报告或者相关研究结论,需要注明来源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区治理与现代物业研究中心伍三明团队”,转载不得对报告内容做实质性的变更,且不得改变报告原意。
三、报告已经工作人员认真审核、校正,但由于时间仓促, 报告编写过程中难免有所遗漏或者笔误,敬请谅解。